365365体育投注讯(张英娟 记者 周健) 日前,宜兴人孟某来到雪堰镇综合执法局,在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上签字并缴纳了2万元罚款。这是雪堰镇综合执法局开出的第一份环保违法罚单。
今年是“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突破年”,为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《关于贯彻“263”专项行动要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》文件精神,雪堰镇综合执法局加强环保执法力度,严格执法程序。
2月3日晚,执法局接到举报,称有人在雪堰镇潘家灵官塘向水体排放、倾倒污染物,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及调取相关证据,最终确认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。该行为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“禁止向水体排放、倾倒工业废渣、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”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规定:有向水体排放、倾倒工业废渣、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,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。参照《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(试行)》,执法局给予当事人孟某罚款2万元的处罚。
“在没有成立综合执法局前,类似这样的案件发生后,雪堰环保部门需上报区环保局,由他们派执法队员前来执法,这样往往会错过执法的最佳时间。综合执法局成立后,案件从发现、受理、调查到处罚决定,均由其一个部门完成,从制度层面破解了行政执法管理领域多头执法、交叉执法、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。”雪堰镇综合执法局局长陈世华介绍,执法局于去年10月9日正式运作以来,针对我区下放的99项第一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。经过近半年的努力,目前已办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案件、环境保护案件、户外广告设施案件各1起。
雪堰镇综合执法局开出第一份环保违法罚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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